句容市招標公告除了在政府采購上可以看到還可以在哪里查到一般來說招標網的信息來源有兩種:一是網站會員(業(yè)主方、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布的;一種是在政府招標監(jiān)管部門網站上發(fā)的公告被網站鏈接到自己的招標內容中。句容市政府采購招標網:http://m.tongyicx.com/xcp_1284/zfcg/
工程招標標前會議也稱為投標預備會或招標文件交底會,是招標人按投標須知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的會議,也是招標投標前的一次非常重要會議,一般由參加現場考察的人員參加標前會議?! ∧康模骸 τ谳^大的工程項目招標,通常在報送投標報價前由招標機構召開一次標前會議,以便向所有有資格的投標人澄清他們提出的各種問題。一般來說,投標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標前會議日期之前將問題用書面形式寄給招標機構,然后招標機構將其匯集起來研究,提出統一的解答。公開招標的規(guī)則通常規(guī)定,招標機構不得向任何投標人單獨回答其提出的問題,只能統一解答,而且要將所有問題的解答發(fā)給每一個購買了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以顯示其公平對待?! r間地點: 標前會議通常在工程所在國境內召開,開會日期和時間在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知”中寫明;在標前會議期間,招標機構往往會組織投標人到擬建工程現場參觀和考察,投標人也可以在該會議后到現場專門考察當地建設條件,以便正確作出投標報價。標前會議和現場考察的費用通常由投標人自行負擔。如果投標人不能參加標前會議,可以委托其當地的代理人參加,也可以要求招標機構將標前會議的記錄寄給投標人。 會議記錄: 招標機構有責任將標前會議記錄和對各種問題的統一答復或解釋整理為書面文件,隨后分別寄給所有的投標人。標前會議記錄和答復問題記錄應當被視為招標文件的補充。如果它們與原招標文件有矛盾,應當說明以會議記錄和問題解答記錄為準。標前會議上,可能對開標日期作出最后確認或者修改,如開標日期有任何變動,不僅應當及時以電傳或書信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標人,還應當在重要的報紙上發(fā)布通告?! 饲皶h主要議程如下: (1)介紹參加會議單位和主要人員; (2)介紹問題解答人; (3)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問題; (4)通知有關事項 會議結束后,招標機構應將其口頭解答的會議記錄加以整理,用書面補充通知(又稱“補遺”)的形式發(fā)給每一位投標人。補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文件應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段時間發(fā)出,以便讓投標者有充足時間作出反應?! ≡谟械恼袠酥校瑢τ诩炔粎⒓蝇F場勘查,又不前往參加標前會議的投標人,可以認為他已中途退出,從而取消投標人投標的資格。
標前會一般指開標前的答疑會,是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而進行的一個會包括答疑,澄清等內容
非招標性采購是指除招標采購方式以外的采購方式。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采購項目一般要求采用招標采購方式,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如需要緊急采購或者采購來源單一等,招標方式并不是最經濟的方式,需要采用招標方式以外的采購辦法。另外,在招標限額以下的大量的采購活動,也需要采用非招標性采購方法。非招標性采購的方法很多,通常使用的主要有:國內或國外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征求建議采購等。 (1)單一來源采購。單一來源采購,也稱為直接采購,就是沒有競爭的采購,是指采購標的即使達到了競爭性招標采購的金額標準,但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專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項目的的后續(xù)擴充等特殊情況,在此情況下,只能由一家供應商供貨。從競爭態(tài)勢上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處于不利地位,所以對于這種采購方法的使用,世界組織乃至各國的“規(guī)則”都規(guī)定了嚴格的適用條件,一般而言多為出于緊急采購的時效性或者只能從唯一的供應商或承包商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客觀性考慮。有些規(guī)則中的直接簽訂合同的采購方式其實就是單一來源采購。聯合國《采購示范法》規(guī)定的是單一來源采購;世界銀行《采購指南》規(guī)定的是直接簽訂合同;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規(guī)定的有限招標實際上相當于單一來源采購;歐盟《政府采購指令》中規(guī)定的不帶競爭的談判方式本質上也是單一來源采購。 (2)競爭性談判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是指采購人通過與多家供應商進行分別談判后從中確定中標供應商并授予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緊急情況下的采購或涉及高科技應用產品和服務的采購,也許作為一種采購方式,其重要性可以和競爭性招標方法相抗衡的就是談判采購方式。其特點有二,第一是與“多個”對象談判,具有一定的競爭性;第二是分別“談判”,可以確定采購人的特殊需要。談判采購首先是私營領域所主要的采購方法,而在公共領域中,談判采購在國防產品和服務采購中也是主要的采購方法,但由于談判方式在競爭性、透明度以及評判程序主觀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它常常存在著很高的的賄賂和利誘的危險,因此,政府采購規(guī)則都對它的采用進行嚴格管理。概括起來,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來締結合同最為合適:(1)急需得到某種服務,采用招標程序不切合實際或者不可行,但前提條件是此種緊迫情況并非因此采購者辦事拖拉所致;(2)由于發(fā)生災難性事件而急需得到某種服務,采用其他方式因耗時太久而不可行;(3)所涉服務或風險的性質不允許事先做出總體定價;(4)由于技藝或藝術方面的原因,或由于保住專屬權的原因,服務只能由特定的提供者提供;(5)原合同的履行以需要提供某種補充服務(價值不得超過主合同的50%)為前提,這種補充服務不可能從技術上或經濟上與主合同分開,也就是說,是完成主合同所絕對必需的,所以補充合同還是要給予合同所涉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上述幾種情況的共同點是因為客觀上的不能而無法實行招標采購方式,不得已轉而采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是招標以外的首選采購方式。 (3)詢價采購。詢價采購,也稱貨比三家,是指采購單位向國內外有關供應商(通常不少于三家)發(fā)出詢價單,讓其報價,然后在報價的基礎上進行比較并確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詢價采購的特點,第一是通過對多個供應商報價的比較體現授予合同的競爭性;第二是適用范圍單一,只適用于貨物采購。適用詢價采購方式的項目,主要是對現貨或標準規(guī)格的產品和服務的采購,或投標文件的審查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供應商準備投標文件需要高額費用,以及供應商資格審查條件過于復雜的采購。詢價采購可以分為報價采購、訂購、議價采購等方式。 (4)征求建議采購。征求建議采購是由采購機關通過發(fā)布通知的方式與少數供應商接洽,征求各方提交建議書的的興趣,并對表示興趣的供應商發(fā)出邀請建議書。當采購對象只能從有限數目的供應商處獲得,或審查和評估建議書所需時間和費用與服務價值不相稱,或為確保機密,或出于國家利益的考慮,采購者可直接向供應商征求建議。邀請建議書中一般應載明采購者的名稱、擬采購對象的性質、特點、時間、價格的表達方式,提交建議書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日期、中選標準、評審標準及程序等內容。征求建議采購是一種比較新的采購方式,20世紀80年代才在美國的政府采購制度中確立其地位。1994年,聯合國《采購示范法》也將其同兩階段招標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一起列入適用同一采購環(huán)境下的采購方式。其他三個國際組織的政府采購規(guī)則都沒有規(guī)定這種方式。這種方式對服務采購、計算機采購等無法事先確定技術規(guī)格或無法知道如何滿足采購要求的情況比較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