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閘區(qū)食堂招標信息多嗎?在哪里可以看公告有些招標人會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一些陷阱,這種招標策略如果投標人沒有察覺,有可能會影響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例如某招標人把部分清單項目的工程量上浮一定的系數,如3%,即工程量偏高。如果投標人沒有審核工程量清單就無法察覺招標人的策略,在報價時會按照建筑工程的單方造價指標控制投標總價,如此類項目的單方造價為1000元/m2,其建筑為20000m2,則總價應該在兩千萬左右,即總價是基本固定的。由于工程量偏高,投標人必然要降低清單項的單價來滿足總價的控制要求。招標人通過這種方式在施工結算時可以降低工程造價。港閘區(qū)食堂招標網:http://m.tongyicx.com/xcp_1236/shitang/
就聯合體投標而言,首先,政府采購法第24條、招標投標法第31條均規(guī)定,兩個以上的投標人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參加投標,但參加聯合體的投標人都應具備法定的條件。其次,招標投標法還規(guī)定,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此外,招標投標法第51條還明確規(guī)定,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最后,依據政府采購法或招標投標法制定的部門規(guī)章也重申、補充聯合體投標規(guī)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及《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等部門規(guī)章都重申了招標投標法關于聯合體投標的規(guī)定。 綜上,現行法律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反對招標采購人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反對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標人,反對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反對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對招標人是否有權拒絕聯合體投標,法律未作規(guī)定,實踐中部分招標公告明確規(guī)定“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按現實情況來看,基本招標就是在走形式,走形式就意為著已經有一單位一定中標。那么中標方一般就是一家,而且這家還很可能將項目轉包與他人?,F在人的情況太復雜,如果聯合體的話會更復雜。這樣整個招標過程較難控制,所以現在都不喜歡聯合體,除非有其它情況,只能用聯合體才能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