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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在采購與招標網(wǎng)發(fā)布
葫蘆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壩改造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單元)四期工程施工招標公告。現(xiàn)邀請全國供應商參與投標,有意向的單位請及時聯(lián)系項目聯(lián)系人參與投標。
葫蘆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壩改造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單(略)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壩改造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單(略)已(略)審批(略)以《關于葫蘆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壩改造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單(略)初步設計的批復》(西審管(投資)發(fā)〔(略)〕(略)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除申請中央(略)財政資金外,其余由地方財政配套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略)%,招標人(略)水土保持工作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葫蘆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壩改造項目(葫蘆河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單(略)
2.2建設地址:(略)2.3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淤地壩壩體維修改造(略)座,(略)別(略)窯洞溝、高趙、楊家川、劉垴、馬家川口、焦灣、友愛、灣灣壕、腰莊、八岔、馬兒岔、駝昌、李倉、代家垴1號、菜子溝、王垴等,(具體內容詳見施(略)量清單)。
2.4標段劃(略):本項目共1個標段
2.5招標范圍:施(略)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6計劃工期:(略)日歷天(實際開竣工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略)施工總承包(略)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具有類似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擬派建造師須具備(略)二級及以上(略)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未擔任(略)的項目經(jīng)理。
3.2根據(jù)寧高法[(略)](略)號《關于貫徹《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略)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限制其參與招標、投標、評標活動。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都不得在本招標項目中同時參加投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公告發(fā)布及招標文件(略)的時間及地址:(略)4.1招標公告發(fā)布時間及招標文件(略)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時(略),持(略)(略)《寧夏回族自(略)》,免費(略)。
4.2招標文件(略)地址:(略)4.3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按相關要求于上述時間及地址自行(略)。
4.4寧夏回族自(略)實行(略)鎖認證安全(略)管(略),聯(lián)系電話:(略)按1號鍵。(略)地址:(略)。
4.5各投標人在開標前隨時關注寧夏回族自(略)“變更補遺”公告欄。你所關注的項目有可能進行時間或內容上的調(略)。調(略)內容只在“澄清/變更”公告欄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標代理機構及招標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招標公告或變更(澄清、補充等)公告從而導致投標失敗,其后果自行承擔。
5.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按照寧發(fā)改法規(guī)〔(略)〕(略)號文件規(guī)定,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5.2履約保證金:中標合同金額的2%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略)開標、遠程異地評標說明:
6.1本次招標采用“不見面開標、(略)開評標模式、遠程異地評標”。
6.2開標(略)方式:各投標人使用IE(IE(略)版本)或(略)極速瀏覽器打開寧(略)頁面,以(略)鎖(略);在距開標時間前1(略)上(略)簽到,未簽到的投標人視為放棄參與本次投標活動。
6.3(略)上解密: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招標人或其(略)內公布投標人名單,并發(fā)出投標文件解密指令,投標人使用實際制作標書的(略)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略)鎖解密。各投標人須及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以免影響投(略)絡與電源不穩(wěn)定、未按操作手冊要求配置軟硬件、解密鎖發(fā)生故障、用錯解密鎖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時限內完成解密的,視為投標人放棄解密。因招標人或其招(略)發(fā)生故障,導致無法按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監(jiān)管部門核實后延遲解密時間或在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下按招標文件要求繼續(xù)開標。
6.4寧夏(略)相關操作說明:請投標人在(略)-服務指南欄目-(略)觀看《(略)建設項目-培訓視屏》,盡(略)使用方法,如有疑問,致電 (略)-(略)、(略) 尋求幫助。
6.5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時(略)。
7.評標、定標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定標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寧夏回(略)招標投標(略)令(略)號)等最新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寧夏回族自(略)》、《中國(略)》上發(fā)布。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略)工作站
地址:(略)>聯(lián)系人:(略)pan>
電話:(略)
招標代理機構:
地址:(略)城A(略)9(略)5層
聯(lián)系人:(略)n>韓寧
聯(lián)系電話:(略)-(略)/(略)
(略)
(略)年(略)月(略)日
信息來源:http://(略).(略).3.(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