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項目和單位
1、項目名稱:(略)公司生鮮食材采購與配送服務比選
2、比選單位:福建(略)公司
二、項目概況和比選內容
1.項目概況:福建(略)公司食材采購與配送服務供應商比選公告
2.服務內容:,包括:(1)水產品類(2)凍品類(3)禽蛋類、水果類、蔬菜類(4)干貨類、糧油米面類及調味品類(5)禽肉類、豬肉類、牛羊肉類。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年,前三個月為試用期。(如有調(略)另行商議)。
4.質量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和國家規(guī)定的食品安全衛(wèi)生管理合格標準;
(2)滿足采購人功能使用需要。
4.工作要求
(1)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生鮮食品的衛(wèi)生安全,確保新鮮、規(guī)格及數量準確,不短斤少兩。若當日食材驗收發(fā)現不新鮮、不合格,供應商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進行更換,杜絕食品安全隱患;
(2)采購貨品的交貨時間以采購人指定的交貨時間為準,供應商送貨上門,若因送貨不及時造成餐廳無法正常供餐,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3)供應商指定專人按照下達采購品種及數量進行對接,貨品數量及價格需確認簽字,如供應商不能按采購人提供的品種供貨,應提前告知采購人進行協(xié)調解決;
5.其他要求
(1)報價要求:根據投標人實際銷售品類羅列報價;
(2)送貨要求:按照采購人要求,按時、按質、按量的送(略)內指定位置,并承擔相應的運費及保費;
(3)保證招標人使用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獨立法人、個體工商戶均可參加。
(2)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并提供證書復印件(略);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參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4)投標人擬派出從業(yè)人員資格:送貨及配貨人員(年齡不得高于(略)周歲)具備有效的(略)、健康證,具有配送專用車輛
(5)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比選,參加單位在本項目中選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略)包或轉包。
(7)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8)投標人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等不良記錄。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要求
符合條件參加比選的單位于(略)年1月6日至(略)年1月8日(略)泰(略)8號確認參選資格后(略)比選文件
五、比選保證金的提交
1.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時間:自公告發(fā)布到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前;
2.每項種類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略)(略)(¥2(略).(略));
3.比選保證金提交形式:企業(yè)賬戶(轉賬);
4.比選保證金轉入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略)
賬號: (略)
開戶行:
5.比選供應商應以銀行轉賬或電匯等對公(非現金)形式向比選單位提交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到賬憑證必須注明“<(略)供應商比選并標注比選的具體品類”放入比選文件內。若比選時發(fā)現比選保證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賬或未按要求附上憑證,視為未提供比選保證金,其報價無效。中選單位的比選保證金將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未中選單位的比選保證金在比選結束且公示無異議后(略)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比選評(略)辦法
1.本比選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2.評審(略)數:滿(略)(略)。
3.中選資格:按種類總得(略)前三名為供應商。
七、比選時間及地點
1.時間:(略)年1月9日(1)水產品類(2)凍品類(3)禽蛋類、水果類、蔬菜類
(略)年1月(略)日(4)干貨類、糧油米面類及調味品類(5)禽肉類、豬肉類、牛羊肉類。
2.地址:(略)>(略)泰(略)8號泰寧錦江(略)(快遞需寄順豐)
八、聯(lián)系方式
單位: <(略)
地址:(略)>(略)泰(略)8號
聯(lián)系人:(略)n> 余雪塵
電話: (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