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略)邊壩(略)建設項目EPC總承包已(略)發(fā)展改(略)以邊發(fā)改發(fā)[(略)](略)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略)振興銜(略)。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略)名稱:(略)邊壩(略)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2.2(略)地址:(略)2.3項(略)平方米,旅游廁所1座,地方特色商品銷點(略)平方米,餐廳(含開水間)(略)平方米,休閑健身(略)平方米及景觀基礎設施等。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招標范圍(略)邊壩(略)建設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包括勘察相關工作、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安裝、總承包管理、(略)體移交、竣(略)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施工圖設(略)量清單及招標人認(略)內容及招標人要(略)內容。
2.5質量要求:
2.5.1(略)勘察質量必須達到相關國家、行業(yè)及地方現(xiàn)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及技術標準的要求。
2.5.2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達到(略)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2.5.3(略)所有物資(設備)采購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2.5.4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略)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2.6工期要求:本項目(略),合同總工期8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下列資格條件和業(yè)績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辈?a class="mao" href="javascript:qimoChatClick('資質')" rel="nofollow" style="color:#4577DC;">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略)勘察專業(yè)(略))乙級(含)(略)勘察專業(yè)(略)(勘察))乙級(含)及以上資質;設計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行(略))乙級(含)及以上資質;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略)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
3.1.2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略)(含二級)及以上(略)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擬派施工負責人:(略)師(含二級)及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且未擔任(略)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3.1.3提供((略)-(略))年度的由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的企業(yè),依據(jù)成立時間提供相應的年度報表,聯(lián)合體牽頭單位提供)。
3.1.4投標單位須在最新的西(略)建筑(略)(http://(略).(略).(略).(略):(略)/#/index)(略)。
3.1.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同一控股關系下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3.2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要求如下:
3.2.1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lián)合體牽頭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略)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其中聯(lián)合體成員家數(shù)應不超過3家,聯(lián)合體其他成員均應為獨立法人,并滿足上述第3.1.1-3.1.5條的要求。
3.3投標人(如為聯(lián)合體,則指聯(lián)合體各方)目前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yè)、投標人資格被取消、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 時(略)至(略)年(略)月 (略)日(略) 時(略),(略)西藏自(略)址:http:(略).cn/)(略)并(略)。
4.2招標人不提供(略)招標文件服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略) 年 (略) 月 (略)日 (略) 時(略),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西藏自(略)址:http:(略).c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牽頭人(略)),逾期(略)的投標文件,西藏自(略)將予以拒收。投標企業(yè)在開標時使用生成電子投標文件的(略)鎖對其解密。否則投標單位對該項目的投標無效。
5.2本項目實施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略)參加開標會議,各投標人應自行(略)不見面開標大廳(https:(略).cn/open-web-gc(略)發(fā)起解密后,各投標人應在(略)鐘內完成解密,超過時間仍未解密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但各投標人應隨時保持(略)狀態(tài),以便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提出疑問時進行解答,本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在開標(略)提供的相關材料,均不需提供。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略)》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略)
地址:(略)/p(略)
辦公地址:(略)4(略)
聯(lián)系人:(略)p>
聯(lián)系電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