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略)Z(略)CGFW(略)A(略)
二、項目名稱:
廬江高新智造產(chǎn)業(yè)園改造提升方案編制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略)
供應商地址:(略)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中標(成交)金額:(略)(¥(略).(略))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廬江高新智造產(chǎn)業(yè)園改造提升方案編制服務項目
服務范圍(略)
服務要求(略)
服務時間(略)
服務標準(略)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通過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節(jié)假日休息)向代理機構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略)/p>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書面形式向代理機構提出投訴,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見本公告代理機構信息。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略)采(略)采購法實施條例》、《(略)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略)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略)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情況
本項目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略)((略)號)(略)紙質中標(成交)通知書。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合肥廬江高新技(略)管理委員會
地址:(略)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電話:(略)-(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地址:(略)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聯(lián)系人(略)
電話:(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江高新技(略)管理委員會
電話:(略)-(略)
安徽合肥廬江高新技(略)管理委員會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