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略)人民檢察院司勤服務項目(略)獲取采購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YJS-(略)-(略)
2.項目名稱:(略)人民檢察院司勤服務項目,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
3.采購內(nèi)容:(略)人民檢察院司勤服務項目(詳見磋商文件)
4.預算金額:人民幣(略).(略);
5.采購需求:
采購標的名稱 服務地點 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略)人民檢察院司勤服務項目 按甲方要求 司勤服務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供應商為合法有效的獨立法人單位、其他組織或自然人,且在本次服務項目經(jīng)營范圍內(nèi),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勞務派遣經(jīng)營許可證》。
3.3經(jīng)營狀況良好,提供經(jīng)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完(略)有效的企業(yè)財務審計報告或本單位出具的財務報表掃描件(投標截止日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兩個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標截止日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個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開戶銀行在投標截止日前,六個月內(nèi)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
3.4提供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nèi)任一月份的繳稅憑據(jù)或完稅證明等掃描件;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3.5提供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nèi)任一月份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jù)掃描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
3.6應當(略)站(www.creditchina.gov.cn(略)(www.ccgp.gov.cn)(略)查詢相關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略)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略)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略)招標活動;
3.7供應商需(略)(http://wenshu.court.gov.cn/)的無行賄犯罪查詢證明,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賄行為的,不得參與投標。
3.8其他要求:1)本項目不允許(略)包;2)本項目(略)列為取消投標資格期間內(nèi)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
1.時間:(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2.獲取方式:(略)。
供應商持以下(略)((略)號((略)室))(略)。
(1)法定代表人(略)明及法人(略)、法定代表人(略)及授權人(略);
(2)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類似的法定憑證;
(3)勞務派遣經(jīng)營許可證
(4)依法繳稅證明;
(5)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6)財務審計報告或資信證明;
(7(略)站截圖);
3.售價:(略)/套,過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略)年(略)月(略)日9:(略)(北京時間),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2.開標地址:(略)data-index="5"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略).(略)《(略)》《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略)》(略);
2.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3.有效供應商不足三家時,采購人另行組織招標;
4.當供應商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5.本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強制、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產(chǎn)品政策;
(2)政府采購優(yōu)先采購環(huán)保產(chǎn)品政策;
(3)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yè))政策;
(4)政府采購支持脫貧攻堅政策。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人:(略)院
采購人地址:(略)5" >聯(lián)系人:(略)p>
電話:(略)-(略)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略)責任公司
地址:(略)5" >聯(lián)系方式:(略)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略)p>
電話:(略)